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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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政务
发布时间: 2022/09/15 |专栏:通知公告
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城乡建设局、投资促进局、贵安综保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贵安开投公司、贵安产控集团、贵安配售电公司、有关企业:
根据《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依法注册登记满3年(截至申报时间)的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依照《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办法(试行)》第八条规定条件申报。
三、创建程序
创建工作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企业自报、属地推荐、省级社会组织预审、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信用办”)审定、征求意见、媒体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为:
(一)企业自报。各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认为符合条件的,于2022年10月25日前向推荐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提交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2)及申报材料目录(附件3)所列材料。
(二)县(市、区)、市(州)和贵安新区、省信用办三级审核。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负责受理本行业或区域内推荐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推荐企业名单、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报送至贵安新区经济发展局价格经贸科(数字经济产业园9号楼1019室),同时将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电子档(附件4)发送至邮箱gaxqjfjjgjmk@163.com。
(三)连续创建。已创建成功的第三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可于2022年10月30日前,直接向贵州省诚信建设促进会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1份),不需经我局再审核推荐,根据省诚信建设促进会对示范企业存续期间的动态监测情况和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第三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可延展为第四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创建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第三方信用公司开展咨询等服务,企业按照自愿原则进行申报。
(二)省诚信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
(三)申报企业应如实填报《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并保证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若在审核期间发现企业申报资料存在欺报、瞒报等情况,将取消企业参与诚信示范企业创建资格。
(四)《关于印发<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办法(试行)>和<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联合激励政策(试行)>的通知》《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申报表》《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申报材料目录》《企业信用承诺书(模板)》等相关文件资料可在“信用中国(贵州)”网站(http://cx.guizhou.gov.cn)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1.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届贵州省诚信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pdf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2022年9月15日